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9 05:05:46
法律分析:1、中级人民管辖三种第一审民事案件: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确定由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2、高级人民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3、高人民管辖这两种第一审民事案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4、基层人民管辖上述之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 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确定由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第十九条 高级管辖。高级人民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