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9 05:03:20
彩礼是女方婚前财产,如有争议可请求返还,若符合未登记、未共同生活或造成负担的情形,应支持,且需离婚为条件。1.若未特别约定,彩礼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2.当事人要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若属以下情形之一,人民应予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时,应以双方离婚为前提条件。《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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