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9 05:09:22
法律分析:不能。在工作时间前后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预备性、收尾性工作”是指非本职工作本身,但根据法律、单位规章规定或约定俗成的做法,应完成的预备性或后续性事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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