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9 03:39: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因此,作为用人单位的个体工商户汪春霞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也能由《劳动合同法》来调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相应地,个体工商户作为用人单位的,其还须承担《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其他法律责任。风险提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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