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9 04:17:17
特殊情形,如单亲或采取辅助生殖技术等出生的婴儿(例如试拦枯管婴儿),如父亲信息不能完整提供,由母亲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并签字,新生儿出生所在的医疗保健机构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查,确认材料齐全,情况属实的,可以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二灶握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隐衡庆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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