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9 06:21:44
法律分析。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教育机构在其未尽到管理职责的过错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五条 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六条 对依法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行政处分。国家工作人员对教师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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