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9 06:23:20
一、哪些情形房东可以要求解除合同。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转让的,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就是俗称的二房东。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3、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4、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5、进行违法活动的。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以上六种情况,明显就是针对不良房客,所以大家在祈求遇到好房东的同时,自己也要做好租客,互相尊重才能形成良好的租赁关系。一般而言,合同从签订之日就开始生效的,所有合同当事人都应当遵守合同约定,主动履行义务。法律没有给予房东任意解除权,因此,当合同成立,房东也不能随意解除合同。法律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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