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9 06:28:10
法律分析:变更羁押期限,基本上是指延长。以下是《刑事诉讼法》对羁押期限的相关规定。一、侦查阶段;拘留。机关侦查案件:羁押期限为十四日。这十四日包括: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捕。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人民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为七日。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法律规定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羁押期限为十四日。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逮捕。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以下四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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