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9 05:20:47
应为增资或者减资的时间,认缴出资额为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更,认缴出资时间也应发生变更。法律的确没有明确禁止条款。从法理上来说,认缴期限并不受股东年龄的,毕竟股东可以变更,就像愚公移山,子子孙孙,前股东可以转让股权给后股东,那么认缴义务也就自然由后期最新股东承担。但是,过长的认缴期限,超越了股东的自然劳动年龄,明显给人一种皮包公司的感觉。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并不是越长越好。一、股东出资的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7条第1款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规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由此可见,我国《公司法》所确认的股东出资方式有货币和非货币财产两种,具体可分为。(一)货币;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