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9 05:24:48
一、签订合同的主体: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能够是原公司的股东,也能够是股东外的第三人。在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是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这会导致签约主体的混淆。另外,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要考虑可否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通过;如果是自然人,则要审查其可否已注册过一人有限职责公司。二、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前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其他股东在同等要求下,放弃优先买下权时,才能向股东外第三人转让。同时,还需注意其它法定前置流程的履行,否则会出现无效的法律后果。另外,无论是开股东会决议还是单个股东的意见,均要形成书面手续,以避免其他股东事后后悔,导致纷争产生。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