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9 05:20:07
1、《条列》第二十并没有对具体执行主体作出规定,但《规定》第九条规定人民裁定准予执行的,一般由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组织实施,也可以由人民执行。这就意味着人民不是实施司法强拆的唯一主体。对此,若不参与执行的实施,不仅可以节约司法资源,利害关系人还可以在执行过程中就侵害其合法权利的情况寻求人民的救济,不失为一种良好的权利制衡机制。2、司法强拆有严格的前提和程序要求,故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否则不但应赔偿由此给被拆迁人造成的损失,还会引发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3、司法强拆还应注意拆迁过程中的证据保全。拆迁申请人应协助人民做好证据保全工作,包括房屋基础资料、装修等情况。一、司法强拆前会调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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