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9 16:42:21
公司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不一定可以等同。《公司法》第3条第1款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从该条款可知,立法明确规定了公司有的法人财产权,对股东出资到公司的各种财产及其增值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公司具有的法人资格,是与自然人、其他组织并列的民事主体,可以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公司财产的真正所有权人为公司,根据“一物一权”的原则,公司财产不可能同时为夫妻共同所有。人民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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