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9 19:23:40
减刑的条件是,根据相关部门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具体如下: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的期限是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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