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9 19:31:26
根据医疗事故赔偿构成要件及《证据规定》的要求,医疗机构举证内容包括。(一)对医疗行为没有过错或损害事实与其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的证明。(二)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第三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三)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3、在现代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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