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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9 19:28:07
法律分析:山西省孝义市一名患者前往邻近的汾阳医院就诊并接受手术治疗,术后不久出现脑梗塞和右侧肢体瘫痪。患方将医院起诉到法庭,但因双方对一份被医院大量修改的病历真实性未能达成一致,事发至今已经4年,案件仍悬而未决。张秀珍,女,53岁,2002年3月住进山西省汾阳医院妇科,入院时被诊断患有卵巢畸胎瘤并蒂扭转和高血压。入院后第二天,张接受手术,术后即出现心跳和呼吸停止,经抢救病情稍稳定,之后张接受开颅手术。两个多月后,张秀珍出院时已瘫痪,完全失语,肌张力低下。患者张秀珍的儿子杜小兵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事后他发现母亲病历上出现的改动痕迹多达183处。该院院长白林海解释是:医院是山西省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对于实习大夫书写的病历,“上级大夫”有权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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