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3 17:35:19
分居十年对方仍不肯离婚的,建议直接向人民起诉离婚。根据我国婚姻法中关于应准予离婚的情形规定,人民在审理离婚案件时,男女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达到两年的,就应当准予离婚。因此,已经分居十年的情况下,向起诉离婚,应当判决准予离婚。在提起离婚诉讼时,请求离婚的一方作为原告,应提交双方已经分居超过两年的证据,例如原告方近年来的租房合同,原告方一直在外地工作的工作证明,亲属的证言,等等。另原告应向提交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双方的结婚证复印件,用以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和对方的身份。如果对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存在争议的,应一并向提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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