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3 15:04:50
工伤伤残者可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前者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要求支付,后两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七至十级伤残享受不同标准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地方规定。法律分析;工伤伤残的,可以请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中,前一补助金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就可以要求支付的,后二项赔偿是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支付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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