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3 14:56:50
户口迁出后,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续确权,应区分如下情况(仅限于户口迁出后的本次承包期限内):1、在当事人是符合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第1款的规定而迁移户口的前提下,在本次承包期限内,可以继续使用该承包地(由户主办理确权手续);2、在当事人是符合本法第26条第2款的规定而迁移户口的前提下,应把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不能办理确权手续。3、在当事人是符合本法第30条的规定,而迁移户口的前提下,当事人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由原籍的户主办理确权手续)。土地确权户口已迁出的人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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