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3 14:08:49
法律分析。1、申领人参加生育保险且缴费满1年;2、符合计划生育标准。3、若参保未满1年的,可在累计缴费满12个月后的1年内申请生育津贴;4、若单位被吊销执照、关闭的,产妇可在产假或者手术结束的1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法律依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五条 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第六条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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