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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3 14:04:51
律师分析。1、产后3个月内把材料1-5交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2、填写《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并由单位盖章。3、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4、女方单位每月5日-25日报社保申报,资金到公司帐后发给本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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