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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3 14:04:31
农村土地流转年限最高不可超过20年。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从以上内容来看,农村土地流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合同签订年限超过20年的部分属于无效合同,依旧会按照20年行使合同权利。当然土地流转期满后,可以与当事人继续续订流转合同,最长年限依旧不可超过20年。当然在一些特别主体或特殊情况下,土地流转年限可以超过20年。农村土地流转年限不可超过承包年限。农村耕地二轮承包年限为30年,二轮承包开始时间各地略有不同。一般情况下以1998年起效,到2028年12月31日结束。最长流转年限应在二轮承包结束之前,不可超越二轮承包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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