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3 14:07:20
一、对应聘人员审查时的风险防范刘某是A软件公司的软件开发工程师,与公司签订了期限2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间A公司出资送刘某到国外进行技术培训,并与刘某签订了3年的服务期和竞业条款。培训结束后第一年,刘某向A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A公司明确表示不同意其提前解约。刘某擅自离职并与B公司签订劳动合同。A公司得知后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刘某和B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仲裁裁决刘某和B公司承担连带责任。1、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2、劳动者提供的信息不全、虚假信息。1、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应查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该职工与其他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2、核实劳动者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比如学历证明、从业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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