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3 02:45:51
法律分析。1、婚前或者婚内,当事人约定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的,赠与方可以在过户前撤销赠与,归赠与方所有。2、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有约从约。3、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4、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屋,人民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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