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3 02:47:58
成年人与已满十六岁未满十八岁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如双方自愿且无伤害,不构成犯罪,但道德上受非议;如造成女方身体伤害,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违背女方意愿,强奸犯罪,需承担刑事责任。双方未满14周岁,男方已满14周岁,即使女方自愿,男方也构成强奸罪。法律分析;成年人与已满十六岁未满十八岁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如果双方是完全自愿的,不构成犯罪,不需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但从道德上会受到非议;如果因为自愿发生性关系,造成女方身体伤害的,比如:流产等,造成女方不能生育等情况的,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违背女方愿意,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涉嫌强奸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双方都未满14周岁,那么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如果男方已满14周岁,女生未满14周岁,即使女方属于自愿,男方也构成强奸罪。拓展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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