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3 02:39:57
探望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享有的与子女见面、交往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父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权的行使应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如有损害可被中止。探望权的特征包括权利主体、义务主体、离婚后产生、必须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等。对于探视权的行使,法律并未明确要求地点、时间等,以双方协商为准,但不能违背约定。法律分析;一、孩子探视权可以接走孩子吗。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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