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3 02:50:51
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以下情形可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2、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不利。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4、另一方患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疾病或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5、子女与祖父母生活多年,祖父母有能力帮助照顾子女。这些情形可作为判决抚养归属的参考条件。法律分析;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育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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