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3 03:22:13
夫妻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另一方名下,大部分认为该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或书面声明,将该房屋视为夫妻共同共有更符合法律初衷和社会常理。法律分析;一方父母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情况,经检索已经公布生效的多份判决书发现,大部分都倾向于认定该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因此,如果在婚前由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且在无特别约定或书面声明的情况下,应将该房屋视为夫妻共同共有,这更符合立法者的初衷和社会常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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