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3 03:23:02
补偿请求权的产生应当具备以下两个要件。(1)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这是补偿请求权的适用范Χ,即只适用于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夫妻。(2)夫妻必有一方在共同生活中对家庭付出了更多的义务。这是启动离婚经济补偿的原因条件。倘若一方并δ在共同生活中对家庭付出更多的义务,尽管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夫妻各自所有,也不能由一方给予对方物质补偿。补偿请求权是离婚时由多付出义务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补偿请求,其性质属于债权性的民事权利。请求权人在行使该项权利时,须注意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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