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3 03:23:56
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债务由总公司负担,分公司债权人应向受理总公司破产的申报债权。在公司破产清偿债务前,出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否则将追回财产并追究刑事责任。法律分析;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所负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总公司破产,且分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则分公司的债权人应当向受理总公司破产的申报债权,按破产债权获得受偿。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不具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债务,由企业法人负担。风险提示:公司破产,清偿债务前,出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公司及其出资人在清算前或清算期间隐匿或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人民可以依法追回其财产,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拓展延伸;破产清算后分公司债务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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