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3 03:37:22
董事的工作流程如下:(一)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董事候选人,由股东大会选举决定。(二)董事的提名人应当在提名前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充分了解提名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并对其作为董事的资格和性发表意见。提名人应当就其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其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上市公司董事会在选举董事的股东大会前,应当按照规定公布上述内容。(3)董事选举股东大会召开前,上市公司应同时向中国提交所有提名人的相关材料,公司所在地中国派出机构和公司上市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对被提名人有异议的,应当同时提交董事会的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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