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3 00:36:13
不予受理的情形: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判决离婚的情况:1、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2、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3、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4、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一、民法典女方还在哺乳期可以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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