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3 00:28:33
泰某与王某于2009年结婚,感情尚可。婚后,二人在外辛勤打拼,于2010年在家乡盖起了价值20万元的小洋楼。可是命运弄人,正值二人踌躇满志之时,泰某在外投资失败,债台高筑。为了躲避债务,两人决定假离婚,转移财产。2010年5月两人签订了离婚协议,约定女儿由王某抚养,房子(包括家电、家具)全部归王某所有,所欠一切债务由泰某偿还。天有不测风云,之后王某与异性产生暧昧关系,逐渐疏远泰某,与之感情也逐渐淡化。此时,泰某觉得自己损失太大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遭到王某拒绝。无奈之下,2011年9月,泰某一纸诉状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确认离婚无效,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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