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3 00:31:53
一、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的定义。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刑法第282条第2款),是指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行为。二、刑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一条【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定义、量刑】。第一百一十一条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解释】本条是关于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处罚规定。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