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3 00:42:00
法律分析。公用公房应当定期进行查勘,发现损坏及时进行维修,保证房屋建筑结构安全和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具体维修范围如下:(一)基础、地下室部分。1.基础局部出现不均匀沉降、裂缝、破损,影响房屋上部,造成墙体变形、倾斜、开裂等,应当查清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加固或者拆砌。2.地下室因防水层损坏出现局部渗漏的,应当进行修补;渗漏严重的,应当修复。(二)主体结构部分;1.柱、梁、板等结构构件出现变形、裂缝、损坏的,应当加固或者拆换。2.木柁架、木檩、木梁、木柱、木龙骨等构件局部糟朽、劈裂、变形严重的,应当加固或者拆换;屋面板、挂檐板、封山板等木构件损坏的,应当更换。3.墙体出现碱蚀、开裂、鼓闪倾斜的,应当局部剔碱、掏砌或者整体拆砌。(三)楼地面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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