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2 23:01:48
业主对拖欠工程款不承担连带责任,拖欠工程款的,施工单位可以向发包人追讨,并且工程价款有优先受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建设工程合同无效、验收不合格的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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