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2 23:40:13
法律分析。关于反三项工作格局的规范性表述: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 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二)可能逃跑、自杀的。(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留置场所的设置、管理和监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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