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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3 03:55:49
咨询:我跟丈夫结婚时,因买房资金不够,接受了我父母的资助款15万元。现在离婚,双方就房屋的分割产生分歧,丈夫认为双方应该平分,但是我认为应扣除我父母资助的15万元,然后再平分。请问如果我们诉诸,我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专业解答: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你需要对你父母的出资行为进行举证,同时要证明该出资是赠与你一人,否则很可能会平均分割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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