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3 03:51:25
夫妻离婚时,个人婚前购房、领证、还贷的房产应确认为个人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对于尚未取得所有权或有争议的房屋,不宜判决所有权归属,应根据实际情况判决使用权。离婚后对房屋完全所有权有争议的,可向提起诉讼。法律分析;此类房产的分割主要包括如下一些情况。1、夫妻一方婚前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不存在其它债务问题,也无其他争议的,此房屋应确认为个人婚前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2、“婚前购房,婚前领证,婚后还贷”,即夫妻一方虽在婚前取得房产证,但在婚后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应确认为个人婚前财产。3、“婚前购房,婚后领证,婚后还贷”,即婚前由一方签订购房合同并出资支付首付款,其余房款向银行贷款购买的房屋,并在婚后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离婚时仍应确认为个人婚前财产。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