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3 03:50:23
具体要看是因为什么病,病情怎样,需要多久能康复,康复后是否能回到原来岗位继续工作。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第二条规定“关于特殊疾病的医疗期问题,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二十四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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