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3 02:32:55
在我国,夫妻双方离婚后,爷爷奶奶对孙子女是不具有探视权的。父或母对子女的探视权利是基于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这种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权利,只能是由父母本人实施,其他人不能享有该权利,也不能代替父母行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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