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4 08:29:46
律师分析。市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市城中村改造工作。各区在市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区范围内城中村改造的组织实施。规划、国土资源、建设、农业、市政、房地产、民政、、发展计划、财政、审计、劳动保障、教育、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城中村的改造管理工作。城中村改造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综合开发、分步实施的原则,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依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统筹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及投资者的利益。【法律依据】。《郑州市城中村改造规定(试行)》。第六条 城中村转制,是指城中村由村民自治管理转变为城市居民自治的管理。转制后的城中村按城市管理统一规划、建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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