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4 09:29:30
1、强制要求股权处分。关于股东权利,《公司法》已有明确规定。关于股权转让,《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且其他股东拥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可对外转让。但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也就是说,对于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如果小股东不同意转让,大股东不能强制或禁止股权转让,这是公司股东自由意志的体现。2、公司增资稀释小股东。那么,在不能直接要求小股东转让股权的情况下,大股东可能会想有没有办法通过增资的方式稀释小股东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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