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4 09:47:39
律师分析。一、个人账户。统一不设个人账户。统二35周岁(含)以下按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3%划入;35-45周岁(含)按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3.5%划入;45周岁以上按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4%划入。二、门诊补助办法。统一符合医保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在3000元以内部分,在职人员自费500元、退休自费300元后,由统筹基金给予40%的补助。统二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由个人账户支付,当年个人账户资金用完后,符合医保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在3000元以内部分,在职人员自费500元,退休人员自费300元,由统筹基金给予50%的补助。三、住院医疗费用。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