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3 20:33:51
在租赁物未交付、交付迟延或租赁物与合同不符时,对于出租人,承租人有权。1、拒收租赁物,除非出租人已提供了符合合同规定的租赁物对其违约做出补救。2、终止租赁合同,并有权收回预付的任何租金及款项(但应减去承租人从租赁物上获得的利益和合理金额)。3、提留根据租赁合同应付的租金,直到出租人对其违约做出补救,提供符合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物或者承租人丧失了拒收租赁物的权利。4、融资租赁合同一般约定出租人不承担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但是,当出租人选择供货商时,此责任不能免除;当出租人明知租赁物有瑕疵时,不能免除。当出租人与供货商不可分时,如系其子公司、分公司等,亦不可免除,而应视为根本违约行为,承租人有权拒收租赁物并解除合同。当然,承租人仍保留其对抗供应商的权利。一、租赁物维修义务由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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