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2 20:08:44
夫妻共同还贷时,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离婚时,房子归登记方所有,付剩余贷款与增值,得房方需补偿。父母为子女买房,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按共同财产处理。可以分割。法律分析;1、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夫妻共同还贷,则离婚时通常将房产判给登记方所有,由该方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增值,则得房方需向另一方做出补偿。2、如果是父母在子女婚后买房,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是否有约定。如果有约定,则按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可以进行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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