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2 19:56:42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方式:无所错方提出离婚时,一并提出因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行为,导致的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且仅能向过错的配偶一方请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七条。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人民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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