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2 19:53:12
对于单位诈骗,如果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三)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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