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2 20:01:11
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不一定会被逮捕,立案应当而且只能对犯罪行为进行。如果不是犯罪的行为,就不能立案。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第1项的规定,有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就不应立案。由于立案是追究犯罪的开始,此时所说的有犯罪事实,仅是指发现有某种危害社会而又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发生。至于整个犯罪的过程、犯罪的具体情节、犯罪人是谁等,并不要求在立案时就全部弄清楚。这些问题应当通过立案后的侦查或审理活动来解决。一、立案侦查的情况。人民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是指人民对自己受理的案件,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职能管辖。刑事案件的侦查由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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