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2 13:04:07
法律分析:教师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可以受到。1、情节较重的,给予撤职处分。2、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3、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4、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法律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第十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的。(二)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三)在公务活动或者工作中接受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四)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的。(五)用旅游或者变相用旅游的。(六)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