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2 17:11:05
1、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所在单位增加生育假(产假)30日。3、难产(剖宫产以及产程中使用吸宫器、产钳等非正常顺产的平产手术者)增加产假15天。4、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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